本出租車經營權轉讓合同(租賃經營)由以下雙方于_年月日在_(地點)簽訂:
甲方(轉讓方):
身份證號/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地址:
聯系電話:
乙方(受讓方):
身份證號/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地址:
聯系電話:
鑒于甲方合法擁有出租車經營權,并同意將該經營權以租賃經營方式轉讓給乙方,雙方經友好協商,達成如下條款:
第一條 經營權基本情況
1.1 經營權車輛信息:車牌號,車型,車輛識別代碼。
1.2 經營權期限:自年月日至年月__日(以主管部門核定期限為準)。
1.3 經營權性質:□個體經營 □公司經營
第二條 轉讓方式及期限
2.1 轉讓方式:租賃經營,乙方在租賃期內享有經營權的使用和收益權。
2.2 租賃期限:自_年月日至年月日,共計_年。
2.3 租賃期滿,如甲方繼續擁有該經營權,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。
第三條 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
3.1 轉讓費總額為人民幣元(大寫:)。
3.2 支付方式: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幣元,余款于年月日前付清。
3.3 租賃期間,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幣元,于每月__日前支付。
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
4.1 甲方權利與義務:
(1)保證經營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無任何權利瑕疵;
(2)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權變更登記及相關手續;
(3)租賃期內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經營。
4.2 乙方權利與義務:
(1)按時支付轉讓費及租金;
(2)合法合規使用經營權,自行承擔經營風險;
(3)負責車輛日常維護、保險及年檢等事宜;
(4)未經甲方書面同意,不得轉租、抵押或再次轉讓經營權。
第五條 違約責任
5.1 若甲方違約,需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定金,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。
5.2 若乙方逾期支付費用,每逾期一日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;逾期超過30日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。
5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,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。
第六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,雙方應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七條 其他事項
7.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7.2 本合同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7.3 未盡事宜,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
甲方(簽字/蓋章):
日期:年月__日
乙方(簽字/蓋章):
日期:年月__日